文旅新利好!重大文旅项目可申报“专项债券”
为加快推进各地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落地实施、稳定行业投资、坚定行业信心、助力复工复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通知》,鼓励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积极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各地重大文旅项目。
《通知》明确,各地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要注意科学施策,因地制宜,严格按照各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标准和重点领域要求,将拟申报项目定位于具备一定收益性的(包括企业运营的)重大项目,并根据项目特点确定所属领域。目前,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既可以从文化旅游等已经明确的重点领域进行申报,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从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与文化和旅游相关联的领域进行申报。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好各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优势,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落地实施,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专项债券支持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项目推介工作,加快项目落地。
《通知》指出,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所在地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沟通对接,争取将文化和旅游行业纳入各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范围,要紧紧抓住当前项目集中受理和申报的“窗口期”,做好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的申报和储备工作,积极争取专项债券支持。
《通知》明确,各地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要注意科学施策,因地制宜,严格按照各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标准和重点领域要求,将拟申报项目定位于具备一定收益性的(包括企业运营的)重大项目,并根据项目特点确定所属领域。目前,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既可以从文化旅游等已经明确的重点领域进行申报,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从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与文化和旅游相关联的领域进行申报。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好各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优势,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落地实施,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专项债券支持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项目推介工作,加快项目落地。
惠农政策
- 关于开展2023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
- 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 工信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
-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报告(2020年)》出版发布,总体实现2020年阶段性目标
- 《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印发
- 国家部署推进高标准粮仓建设
- 十部门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 2019年7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见》
-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 2022中央农机补贴资金已陆续下达
- 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 256个名额!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开始申报
- 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 数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二年
- 关于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 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
-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 《饲用豆粕减量替代三年行动方案》公布